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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推出14项便民利民措施

发布时间:2012-09-08 阅读次数:

为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着力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公安部决定,向社会集中推出14项便民利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贴心的服务,切实体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情怀。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公安机关坚持群专结合、依靠群众,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和“三访三评”等爱民实践活动,深入群众之中,征集意见建议,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需求,立足公安工作实际,转变理念、创新机制,更加注重科技应用,不断推出便民利民举措,有效地提高了服务群众、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受到各界的肯定。这次公安部推出的14项措施涉及户政、交管、消防、报警求助等方方面面,与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关系十分密切。这些措施近期将陆续实施。

这14项便民利民措施是:

1、提供急需人员身份证明服务。对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而忘带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具备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条件的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可根据实际需要为其开具临时证明,用于当次乘机、乘火车和入住旅馆。

2、为新生儿取名提供重名查询服务。对群众为新生儿取名的,派出所根据群众需要,免费提供本市、县范围内重姓名人数查询服务。

3、提供节假日户籍受理服务。大中城市城区派出所户籍窗口节假日照常受理户籍事项,城镇和农村派出所户籍窗口节假日实行预约受理。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提供上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服务。

4、推行交通违法异地处理和缴纳罚款。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集的交通违法记录实行跨省转递和处理,驾驶人可在交通违法地接受处理和缴纳罚款,也可在机动车登记地接受处理和缴纳罚款。在有条件的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或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备银行刷卡交费设备,方便驾驶人缴纳罚款。

5、推行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检验属地化服务管理。在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在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直接办理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不必回原登记地办理。

6、提供交通管理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在车辆管理所以及具备条件的大型社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汽车品牌专卖店等场所,安装应用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为驾驶人提供交通违法及记分等信息查询和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受理服务。

7、推行(试行)汽车品牌专卖店代办机动车登记、车检服务。在推行汽车品牌专卖店代办机动车登记服务的同时,试行汽车品牌专卖店为本品牌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提供安全技术检验服务。

8、提供高速公路应急救助服务。驾乘人员在高速公路途中遇有突发疾病、雾雪天行车受困、夜间车辆故障等紧急状况时,可拨打应急报警求助电话,高速公路交警提供必要的应急救助。

9、开通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在城市开通96119电话,全天候受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损坏、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等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及时进行查处,确保公众安全。

10、提供12110短信报警求助服务。拓展110受理报警求助渠道,在全国范围内推行12110短信报警求助服务,方便聋哑人或其他群众在特殊情况下报警求助。

11、提供安全防范信息发布预警服务。及时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密切关注的突出治安动向和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等向社会单位和公众进行发布预警。主动加强与辖区内企业联系,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等重要领域中常见易发的违法犯罪问题,提供预警服务和防范引导,服务企业经营发展。

12、设立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在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复杂的重要路段,上下学时段设置执勤“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学生儿童上下学安全。

13、方便家属、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建立看守所预约平台,通过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提前安排在押人员家属、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减少等候时间。

14、健全“网上公安局、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依托各级公安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健全“网上公安局、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和“网上交警、网上消防”服务网站,推行公安行政管理业务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审批,积极搭建联系群众、沟通民意、服务民生新平台,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提供网络安全防范便民服务和赃物失物网上招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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